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重大刑事犯罪

抢劫过程中杀人如何定罪?

盈科(北京)律师 2015-08-25

   (1)为排除抢劫的障碍、消除被害人的抵抗而先实施杀人,且抢劫得逞,具有杀人、抢劫故意的,应定两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杀人后,尚未实施抢劫的,应定故意杀人罪,不按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2)抢劫后,出于灭口、避免报复等动机而杀人的,应按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3)抢劫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而实施伤害行为、间接故意杀人行为或者难以确定被告人是否具有两种故意的,均以抢劫罪 一罪定罪处罚。

    对被告人定两罪,在量刑时,不应将此罪的犯罪情节作为彼 罪的量刑情节。如杀人罪可处死刑,除非抢劫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不处死刑罚不当罪的,一般对抢劫犯罪不要再处死刑。

    杀人前无抢劫的故意,杀人后当场将被害人少量的财物拿走,对这种行为不定抢劫罪,如拿走的财物价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可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上一篇 下一篇
更多菜单Tel:010-85199988     400-060-0148进入盈科官网
进入盈科北京
婚姻家庭法律事务房产交易法律事务土地法律事务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侵权纠纷法律事务公司综合法律事务刑事法律事务合同纠纷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