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官网
首页
业务领域
案例
问答
法律法规
办案流程
盈科北京
免费咨询电话:
400-060-0148
业务领域
重大刑事犯罪
一般刑事犯罪
金融商事犯罪
公职人员犯罪
当前位置:
首页
>
问答
请选择
公职人员犯罪
金融商事犯罪
一般刑事犯罪
重大刑事犯罪
【重大刑事犯罪】
问题:
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搜出的毒品属于运输毒品还是非法持有毒品?
【重大刑事犯罪】
答案:
刑法中运输毒品行为是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行为排列规定在一起,供选择适用的罪名,其社会危害性也应当与其他三种行为的危害性相当,因此处罚才能一致。只有当运输毒品成为走私、贩卖、制造毒品一个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时,也就是说缺少运输毒品就无法实施走私、贩卖、制造毒品时,运输毒品才具有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相当的危害性,才可以同罚。而出于其它目的运输毒品时,比如出于吸食、窝藏目的而移动毒品,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显然要低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的危害性,不能认定运输毒品罪。如果将运输的范围任意扩大,就会出现将无罪变为有罪、轻罪变成重罪的现象。勿将动态持有毒品等同于运输毒品。
【一般刑事犯罪】
问题:
购买了假的驾照是否触犯刑法?
【一般刑事犯罪】
答案:
触犯了刑法,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金融商事犯罪】
问题:
利用自己准备的特定赌具控制赌博输赢的行为构成何罪?
【金融商事犯罪】
答案:
根据欺诈行为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可以将利用赌博骗取钱财的犯罪行为分为圈套型赌博犯罪和赌博型诈骗犯罪。圈套型赌博犯罪,是指通过采用设置圈套的方式诱骗他人参赌的犯罪,赌博的输赢主要还是靠行为人掌握的娴熟的赌博技巧,并且依靠一定偶然性来完成的,行为人并不必然控制赌博输赢,对此种类型的犯罪行为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而赌博型诈骗犯罪又称为“诈赌”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客观上采用了欺诈的手段弄虚作假,支配、控制赌局的输赢,单方面确定赌博胜败的结果,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误认为自己运气不佳而“自愿”交付财物给行为人。此种行为属于以赌博之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实质上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公职人员犯罪】
问题:
村委会成员与村党支部书记能否构成受贿罪的主体?
【公职人员犯罪】
答案:
村民委员会成员往往利用土地联营、批租之便,或者利用村社区企业发包、公益工程发包之机,索取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损害了国家或集体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4月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肯定了村委会成员能成为国家工作人员,条件是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更多菜单
Tel:
010-85199988
400-060-0148
进入盈科官网
进入盈科北京
婚姻家庭法律事务
房产交易法律事务
土地法律事务
劳动人事法律事务
侵权纠纷法律事务
公司综合法律事务
刑事法律事务
合同纠纷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