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骗过程中骗吃骗喝应该如何认定?
盈科(北京)律师
2015-08-17
因此对于实践中出现的骗吃骗喝行为,目前还处于刑法的评价的真空状态,不能按照犯罪处理。如果强行按照犯罪处理必然引发数额折算上的困惑,目前无论按照哪种计算方式都不可能达到实质的公平。
当然,在骗吃骗喝过程中如果伴随性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可以按照犯罪处理。例如,接受被害人其他财物的,可能构成诈骗罪;也可能出现招摇撞骗等其他犯罪行为,对于这部分行为是可以加以刑法评价的。可以对“骗吃骗喝”等导致被害人发生数额较大的支出的伴随性行为,作为从重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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