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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开展哪些工作?

盈科(北京)律师 2015-08-11

      (1)律师应当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向侦查机关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并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情况,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2)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予心理安慰;(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5)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情况,应当代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减少刑讯逼供的发生;(6)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7)代为申诉和控告。对于侦查机关的错误行为,律师认为确有证据的,可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其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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