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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自己去做伤情鉴定有效吗?

盈科(北京)律师 2015-08-11

    这种伤情鉴定不具有法律效力。验伤证明属于鉴定结论的一种,是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之一。鉴定人必须是司法机关指定或聘请的和本案没有利害关系、亲戚关系或不影响公正鉴定的医疗机构有专业知识的医生。因此,验伤的医院和医生只能由司法机关指定或聘请,不能由当事人自己找。目前,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都有自己的法医,出现纠纷后请他们验伤最合适。而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还专门制订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被人打伤以后,法医就可根据标准来鉴定是重伤、轻伤或者轻微伤。经法医出具的验伤证明,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被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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